“成都檢住商察·率先全國”系列報道2
  小伙王偉(化名)怎麼也沒想到,自己被逮捕了,可關了沒幾天就被放出來了。王偉成為郫縣檢察院逮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實施以來第一位受益的人。據悉,成都檢察院在全國率先建立逮捕與羈押必要性審查一體化工作機制,比去年少捕了1000多人,旨在充分保障犯seo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小伙裝潢盜竊被逮捕
  表姐幫還錢室內設計提前獲釋
  90後王偉去年來郫縣打工,總泡在網吧。2013年9月1日凌晨,王偉在犀浦鎮一網吧上網時,盜走裝潢張某的手機和錢包,內有現金100多元,價值2000多元的白色OPPO手機一部。
  王偉被提請批捕。郫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偉涉嫌盜竊罪,在本地無固定住所,無法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依法批捕。
  批捕後,郫縣檢察院又開展了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跟蹤監督案件進展情況。檢方瞭解到,王偉的表姐代其賠償了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諒解,並願意擔任王偉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檢察官還瞭解到,王偉在羈押期間認罪態度較好,真誠悔過。
  通過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檢方認為王偉系初犯、偶犯,犯罪主觀惡性不大,罪行較輕,悔罪態度好,案發後已取得被害人諒解,且有人願意為其提供擔保,已無繼續羈押的必要。依據刑訴法規定,郫縣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書》,說明瞭王偉不需繼續羈押的理由,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採納,將王偉的逮捕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重獲自由”的王偉說,保證將配合案件的進一步處理,一定會遵紀守法。
  全國率先實行
  少捕1000多人
  成都市檢察院偵監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羈押必要性審查是今年新刑訴法規定的新內容,目的在於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嫌犯權利;但法律規定過於原則,操作性不強。今年3月,市檢組成課題組調研;彭州、青羊等基層檢察院先行開展相關試點,這項工作處在全國前列。
  今年7月,市檢根據試點情況與市公安局制定《關於建立逮捕與羈押必要性審查一體化工作機制的規定》,列舉逮捕和羈押哪些情況下是“必要的”;不在規定之列的,一律不得逮捕;已逮捕的,要適時跟蹤監督,一旦出現不適宜繼續羈押的情形,應及時建議偵查機關變更強制措施。
  截至目前,全市兩級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共3082人,不捕率為21.2%;去年的數字為1936人,不捕率僅為13.76%。與去年相比,不捕的犯罪嫌疑人多出了1000多人。
  成檢宣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原標題:偷的錢還了悔罪了檢方羈押後再審查:人就不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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